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填报工作通知

2017-04-05 16:04

区内各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根据上述要求,请各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企业年报的填报工作,2016年度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如2017年度再次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报,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通州区高新年报完成时间为4月28日。

区内各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申报时均已在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完成注册,请勿重复注册。如用户名及密码丢失,请联络通州区科委科技综合科进行密码找回。

联 系 人:郭华杰

联系电话:69528364 13520135236(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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